2023年前三季度,黄山市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,地表水断面与饮用水水源地的达标率均达到了100%,新安江、阊江、太平湖等重要水体的出境断面水质更是稳定保持在II类标准,充分展示了黄山市水环境质量的持续优良状态。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排名中,黄山市位列第18位,不仅在长三角地区位居第二,更是在全省范围内独占鳌头。
这一成绩的取得,得益于黄山市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多项创新举措和扎实工作:
坚持目标管控:黄山市始终将水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作为核心目标,通过强化断面周边环境管理、健全全流域水质评价体系、完善生态补偿办法等措施,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。特别是在面对新安江街口断面P值升高的挑战时,黄山市提前预警、科学研判、有效部署,成功削减了氮磷污染入河,保障了水质安全。
坚持问题导向:黄山市积极开展水环境质量督查,以“四不两直”方式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。同时,针对夏秋季水体pH、溶解氧瞬时超标等问题,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。此外,还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“双提”专项行动和黑臭水体遥感排查,从源头上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。
坚持系统治理:黄山市探索以流域为单元的治理模式,推动新安江等重要支流水环境治理。通过制定系统治理方案、开展自查互查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园区排查整治等措施,科学提升蓝藻防控水平,确保重点水域水清安澜。
坚持联保共治:黄山市注重跨区域协作与联动,与周边省市共同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。通过签订跨省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、建设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等措施,推动流域上下联保共治,形成了良好的区域合作机制。
坚持项目推动:黄山市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,推进了一系列重大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。同时,还深入推进水排污权交易试点等工作,为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随着这些举措的深入实施和成效的不断显现,黄山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。近日,黄山市及其下辖的歙县被命名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,标志着黄山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。未来,黄山市将继续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,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而不懈努力。